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創作集中營
角色創立
角色規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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角色必須是人類並符合現實設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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未成年兒童有童工爭議,藝人、經紀人、助理須為十六歲以上,粉絲則不設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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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保護藝人安全,粉絲不可同時為經紀人及助理職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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經紀人、助理、粉絲等可以不設定要搭配/喜愛哪位藝人的情況下進行企劃(單純針對身份的內容去創作)
但若是要與其他中之的藝人角色共構,請在雙方同意下進行創作 -
除了粉絲,其餘職業禁止場外
藝人
不論是活躍在網路平台、螢光幕、或是舞台
只要是從事演藝方面事業,皆可成為公司簽約藝人
助理
需貼身照顧負責藝人並陪同每天行程安排及處理藝人相關雜事,比如訂機票,聯繫廠商媒體
在無經紀人的情況下也需涵蓋經紀人份內工作
部分助理也會像是藝人的生活保姆,照顧他們衣食住行以確保藝人能順利完成工作
經紀人
為公司簽約藝人或團體安排行程、訓練、宣傳等
詳細工作內容並無硬性規範,中之可自行決定
一位經紀人可以同時負責多位藝人
粉絲
藝人的愛慕者、崇拜者
普通粉絲、狂熱粉、私生飯只要你想的到都可以玩
可以同時粉多位藝人
詳細工作內容並無硬性規範,中之可自行決定
因需貼身照顧,助理僅限負責單人或是一個團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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